回复 瓜子嗑 : 兵王杨武君临花都,纵意花丛,一个个绝色美女蜂拥而来,看着身边渐渐出现的清纯校花,傲娇大小姐,可爱小魔女,御姐校长,杨武悲愤地仰天长叹,哥医术盖世,专治美女,却治不了这艳福无边……”
回复 打人莫打脸: 这部《红杏暗香之宦妻》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贾斯汀本森 : 她是夏家不受宠的三小姐,亦是帝都人人嘲笑的草包少女。他是豪门权贵,亦是帝都人人都想嫁的天之骄子。夏初初做梦都没想过会和这样的男人搭上关系,还成了名正言顺的江太太。婚后,江煜弦宠她入骨,甚至不惜一切代价给她打造娱乐圈帝国。一时间夏初初成了上天的宠儿,人人艳羡的对象。据说江煜弦心底藏了一个人,等待多年,恋恋不忘。为这事,夏初初郁闷了很久。直到有一天江煜弦温柔的嗓音落在她耳畔,“傻瓜,你要和自己吃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