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姜小生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打死都要吃鸡: 这部《都市最强兵王 小说》对!你猜的没错,这就是一本当皇帝拓疆土的小说!
回复 十三子和尚 : 因为时空错乱,白莲花重生破坏了苏易爸妈的感情走向,苏易不得不回到二十年前一边撮合爸妈、一边手刃白莲花!可现实却让她头疼:眼前这个杀马特少年是她那个成熟稳重、一手创立苏氏综合医院的男神爸爸?眼前这个头发染得跟火鸡一样的不良少女是她那个温柔典雅的影后妈妈?这世界也太幻灭了吧?更加幻灭的是她亲妈喜欢上了他们班的高冷校草。为了捍卫爸妈的爱情,苏易只能亲自出马,和校草大大强组CP,好让亲妈死了这条心!孰料这边刚搞定,她亲爸爱上白莲花了。这可肿么破?苏易楚楚可怜地看向身边的校草大大:“大佬,你能不能牺牲一下色相,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