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余袂 : 夏汐诺第一次见厉枭,是在爷爷的葬礼上,他来了,穿着灰色海青居士服,在灵前上了一炷香,念了一段她听不懂的经文。夏汐诺第二次见厉枭,是在她的订婚宴上,他来了,依旧是那件灰色海清居士服,飘逸的如同谪仙。他一来就硬生生的打断了准新郎的一条腿,还踩着人家的肩膀怒斥道:“小兔崽子,谁给你的胆子,我的人你也敢肖想!”他又说:“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你若不度我成佛,我便度你成魔!我今儿把话撂在这,谁再敢动我的人,我就直接超度你进十八层地狱!”厉枭发完威,拉着夏汐诺便走。宴会大厅瞬间哗然!搅局的见得多了,却没见过这么搅局的,”
回复 留心金碧年深: 这部《血嫁神秘邪君的温柔》林慕瑾越来越捉摸不透眼前这个爆红小鲜肉为何会缠上她。她不过一死宅编剧,而他脸好,身材好(?),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家世好,胆大心细,武力值高。那么多性感尤物倒追他,他都不理会。难不成他是平胸控?不对,他前女友的可是波霸。因为她骂他是面瘫么?哦,原来他是个抖m。——————腹黑萌新小鲜肉是最强金手指。
回复 睡不安宁 : 这是个传说老去的时代:北面的老龙王翻个身子大地就是一个哆嗦,西边的孔雀儿依红偎翠懒得挪窝,俩耍剑的老头无冤无仇却要拼个你死我活,而苦穷脸的书生扔开卷册,突得抽刀剁碎了半壁山河。这是个传说新生的时代:倾国倾城的妮子还不会梳妆,席卷天下的将军还在偷羊,更别提那还没长开的妖儒邪道怪和尚,乳臭未干的小子捡件紫裳就要称帝封皇,却被更小的毛孩子一剑扎个透心凉。那毛孩说:舞台已经搭好,生旦净末丑轮流登场,好一副光怪陆离众生群像,但我才是这戏的主角,天命飞扬,没办法,谁让咱用剑的今生就是要比别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