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姐姐的小棉袄 : 那并不是她第一次遇见他。只是那次,KTV走廊,他搂着怀里的女孩笑的风情万种。她印象太深刻。后来呢?后来——男友陆司北豪请狐朋狗友,他来晚了。有人喊:“来晚了罚酒啊。”“怎么没带女朋友?”那人淡淡的一笑,“分了。”“嗬,这次几个月?”那人抬眼,声音清淡:“够了啊。”包间里,灯光半明半暗。孟盛楠低着头喝可乐,渗进舌头上却又凉又苦。那时候,她还没意识到,在后来竟会真的非他不可了。”
回复 活儿该: 这部《诛仙2小说》重回青葱十八岁,林文华却不想再像前世那样,一心钻在挣钱上,枉顾太多事,留下了太多遗憾。 钱对他来说,够用就行了! 世界那么大,他哪都想看看!他想开车自驾远方,想去边疆感受人文,想参与十几万人狂欢的电音节,去看一场超级碗发朋友圈,或者亲临维密现场,如果可以的话,找个气场冷艳的超模女票,身高要一米八的那种…… 为了不是整天想屁吃,他要想办法搞钱了!
回复 景夕言 : 杜华穿了,穿到杜家村十三岁农女杜花身上。杜花今年十三岁,体肥肤黑,好吃懒做,横行杜家村,闹得村子里人嫌狗厌,小娃娃见了都得绕路走。唐家三郎重生一世,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寻到前世的那个她,守着她长大,然后娶了她,宠着她,宠得她无法无天,除了他,没人敢要她,除了他,她心中再也装不下天下任何一个男子。小剧场:杜花见鬼似的瞪眼看着眼前俊得能让她流口水的男子:我无才无貌,好吃懒做,你到底是看中了我哪点?俊美男子:只要是你,哪一点我都能看得上!杜花:“……”这台词咋那么熟悉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