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右鲸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
回复 风花雪月白: 这部《杨络特种兵在都市》别人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大家闺秀,最不济的也是那有名有姓,有口有户的农家小妹,哪像自己,居然是个小妾,还是个死了男人的小妾!这就算了,最后却是嫁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太监!这小妾配小太监……那能怎么办呢,好好活着呗!
回复 完美的西红柿 : 多年后,雨夜。书念再次见到谢如鹤。男人坐在轮椅上,半张脸背光。生了对桃花眼,褶皱很深的双眼皮。明明是多情的容颜,神情却薄凉如冰。书念捏着伞,不太确定地喊了他一声,随后道:“你没带伞吗?要不我——”谢如鹤的眼睑垂了下来,没听完,也不再停留,直接进了雨幕之中。很久以后,书念抱着牛皮纸袋从面包店里出来。转眼的功夫,外头就下起了倾盆大的雨,哗啦哗啦砸在水泥地上。谢如鹤不知从哪出现,撑着伞,站在她的旁边。见她看过来了,他才问:“你有伞吗?”书念点头,从包里拿出了一把伞。下一刻,谢如鹤伸手将伞关掉,面无表情地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