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十四阙 : 婚礼上,她哥哥抢走了他的准新娘。她主动找到他说:“婚礼继续,我嫁给你。”他是她暗恋多年的男神,于是婚后开启了一段“含蓄”的追夫之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之后,她终于明白她捂不热这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向来对他言听计从的她,某天终于提出:“我要和你离婚。”“怎么了?”“爱一个人好累好累。”“那被一个人爱呢?”“……我不知道,你都没爱过我。”“那我从明天开始爱你。”“……”其实她什么也不知道,他除了不对她说“爱”,是个人都看得出她是他捧在手心里的一块宝。”
回复 淳汐澜: 这部《小受h》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天心火痕 : 这个世界也有玉帝、有佛主、有王母、有蟠桃,可是这个世界仙却不会长生不老、寿与天齐,仙会死,灵气会枯竭,天地也会崩陷陨落。因为意外来到这个世界的风岚不太明白,是宿命还是意外,自己最终也卷入了这个世界的是非。而陆压作为这世界唯一获得永生的神,却在想自己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守卫这注定会动荡而飘摇的天地,还是,用力护她一世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