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兔撩 : 这一年,域外群魔降临,祸乱三界九州,炎黄啼血,山河破灭,骨肉离散,无数华夏同胞血染长空,留下满腔遗憾,响彻无尽时空; 这一生,苏航转战五湖四海,复活诸天神佛,誓叫那群魔双股战栗,血灌华夏炎黄地; 这一世,我为齐天大圣,一棒舞长空,一棒灭群魔,傲笑八荒六合,我痛恨的,终将烟消云散,我守护的,必会永生不灭。”
回复 马提卡伦: 这部《地狱公寓有声小说》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咸鱼喝酱油 : 清末民初之交,天地大变,灵气散尽,天门即将彻底关闭,自此以后,仙凡永隔。人间的最后一缕仙机,落在了原慈的身上。只是世间虽无仙踪,但山野大泽间,却还有妖物藏匿。 背着一柄再也飞不起来的飞剑,担负着仙界交给他的那个任务,少年走下了昆仑山。 本来,他只是想在世间斩妖除魔之后,就去仙界和师父汇合的。 没想到最后却不得不一人守一城,一剑挡一国,最终将整个人间都踩在了脚下。 这是一个关于人间最后一名修者,调教整个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