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悍鼠 : 一代仙尊秦争,重回五百年前少年时代。回炉重踏修仙之路,以妖孽般的速度,再登仙尊巅峰。”
回复 方恨晚: 这部《我不想当骷髅》一个骑士,一个矮人,一个兽人和一个黑暗精灵在船上遇到了九头蛇追杀,蜥蜴人船长宣布必须有人跳船减轻重量,于是圣堂骑士走到甲板高呼了一声:为了荣誉!就跳下了沼泽!船速还是不够,船长便说:还是太重。于是矮人骑着黑熊高呼:为了氏族!也跟着跳了下去!可是船长说还是重!兽人看了精灵一眼,走到了甲板上,精灵赶紧握住兽人的手:阴影见证,我不会忘记你的!兽人咧嘴一笑,一脚把黑暗精灵踹下了沼泽,高呼:为了精灵!后来,兰纳尔大荒原的领主,传奇的缔造者,我们英勇无耻的兽人—泰格。他亲手砍下了九头蛇的十颗脑袋,剥皮剔骨,以蛇眼换来了蜥蜴人的追随,蛇皮卖到了七城联盟最大交易市场,而蛇骨则被制成了地狱之门的亡灵看守者…
回复 唐晓非 : 在上战场前,胡克尔-烈只思考一件事——怎么活下来,然后挨到战争结束回到母亲身边,陪伴她终老。战争应该是强悍的天狼族人奋斗的地方,孱弱的他不该在那。但是自从遇到了蝴蝶谷的铃,他得知将有一个传承自自己血脉的小生命会在铃的肚子里孕育成长。可这个小家伙不会认他做爸,还有可能跟着他.妈去学习怎么勾.引别的男人生孩子!他胡克尔-烈,充其量只不过做了一回播种机?光这么想想,胡克尔-烈骨血里的天狼之血就开始躁动。成家立业、然后赶紧回去把老婆孩子都抢回来的迫切倒逼着他开始了搏命的奋斗,终于在十年之后铸就了他天狼战神的铁血名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蝴蝶谷传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