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迈克纳尔逊 : 八九同学穿到了三万年以后的地球。这时候的地球上,一群叫做巴别的种族文明代替了曾经人类的位置,而至于人类这个动物,已经是巴别族神话传说之中的神兽,野生家养的统统没有。这原本也没什么,咱受过教育,懂得苟活,但被抓进动物园就不一样了,这个——不能忍。好在一个没有说明书,没有颜值,没有生产厂家的“球”系统出现了,渐行渐懂,八九发现这个球里蕴含了整个人类文明的科技智慧和生产力,前提你得慢慢激发。于是乎,一个人对整个文明的战斗打响了。第一步:越狱!巴别议会:“无论付出多大代价,必须抓住这个动物,克隆他,让人类成为我们”
回复 晗路: 这部《女主床戏被进高h》某日,玩着某荣耀。“薄大叔,你喜欢什么英雄啊。”“成吉思汗。”薄西泽笑的邪恶,拉她过来,压住。“为什么?”艾小纨疑惑。“一,他是射手,二,他跟我很像。”薄西泽在她耳边轻笑,带着些许意味不明,“只识弯弓……。”艾小纨愣了愣,默默的把整句诗念了出来,然后脸爆红,太!污!了!再后来,艾小纨三天三夜都没能下榻,薄西泽用身体验证了这句话。
回复 唯我一疯 : 当老千遇到老祖,一切皆有可能。(野蛮老祖群649-845-791)群山之巅,雷鸣电闪,罡风如刀,卷起乱石成雪。红衣仙子立于风中,柳眉倒竖,凤眼含煞:“废物,一群没用的东西!”老祖一怒,血流千里!仙子身后,众修士瑟瑟发抖,噤若寒蝉。关键时刻,少年挺身而出:“殷某不才,愿为老祖打造最专业的修炼团队,保证老祖仙途所需之一切用度。丹药宝材,庶卫安全,灵气供给,生活起居乃至奴婢仆役,哪样不合老祖心意,唯我是问!我提议,设立老祖修炼办公室.......”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野蛮老祖》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