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凌如隐 : 她是夜家的二小姐,洒脱随性,既当得了学霸,也做的了兵王,诠释了什么叫做低调的嚣张;他是一名普通军医,芝兰玉树,风度翩翩,人前温文尔雅,人后阴狠冷漠;她在军营里混的风生水起之时遇上了他。“想要我吗?”他问,笑容迷人。她被晃了眼,鬼使神差地点了头,从此深刻理解了什么叫做“春宵苦短日高起”。有人问她,你夜家二小姐要颜有颜,要权有权,为何看上了一个“花瓶”?她嗤笑,花瓶?眼瞎的人类啊。她说:即便是全世界都背叛了我,但他绝对不会。他说:我不喜欢这个世界,但我愿意为了你,尝试着去喜欢。(一对一军婚宠文,男女主身心干净,欢迎跳坑)【初见篇】她看着眼前的男人,脑中蹦出“芝兰玉树”四字,形容他,最是贴切,鼻尖萦绕着淡淡消毒水的味道,“你是医生?”她问。男人嘴角轻勾,“是。”温柔的语气,声音低沉磁性,恍若大提琴在缓缓流淌。嗯,声音也好听。她摸着下巴,暗搓搓地想:好颜啊好颜,即便医术不精,用来当花瓶也不错。男人看着她眼底不明显的垂涎之色,眸中闪过一抹精光,哦,原来她爱美人。【守护篇】“你伤了她?”男人语气温柔,手上的那把手术刀寒光闪闪,在夜空中划过一道圆弧。被踩在地上的人发出一声惨叫,却戛然而止,惊恐地看着男人,“我不是故意的!以后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吧。”这个男人不是人,是恶魔!男人微微一笑,笑容冰凉,薄唇轻启,“晚了。”地上的人瞪大了双眼,嘴巴张着,想求饶,却眼睛一闭,没了声息。男人从口袋中掏出一方丝巾,将手术刀擦拭干净,缓步走了出去,脸上的笑意温柔而缱绻。”
回复 孙默默: 这部《爱奴小说》爱好败家的乡下野丫头冷蓉蓉被迫代妹出嫁,结婚对象是一名豪门残废。残废就残废吧,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冷蓉蓉很想得开,毕竟人长的帅,哦不,是她医术逆天,死人也能变活人,残废变正常人,自然不是问题。某日,她忽然发现,她那穷丑残的老公,好像并不穷丑残,一张脸帅到令人窒息,并且手握Z国经济命脉,残废一夜之间全好……她亲老公居然就是那位时时刻刻缠着她,无时无刻宠着她的霸总?还有那个婚后第二天捡来的明星小萌宝居然是她跟残废老公的儿子?阴差阳错,残废老公变成了宠妻狂魔,捡来的小宝贝变成亲儿子,她好像赚翻了!某日,“少爷,
回复 剑气凌天 : 少年十年舍家,漂泊风雨!十年征战,斩敌百万!十年守护,国泰民安!然功成归时,恶霸横行、腥风血雨、家道中落、至亲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