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白玲珑 : 莫名成为了同名同姓的高富帅,王明浩心里美滋滋,这下可以享受有钱人的快落啦。什么,有个叫李天的找我?这不是他看的都市小说里的,狂拽霸气帅男主吗?等等,王明浩低头想了想,好像书中的大反派和他一个名字啊。没事不慌,倒酒,放bgm,不就是主角嘛,我没带怕的。(都市小白文,无敌爽文。)”
回复 籽荇: 这部《穿成大佬的娇软美人》冷酷杀手秦牧遭人暗算被毒杀,重生异界之后身患不治之症,本想浑浑噩噩混吃等死的他,一次偶然事件激活了庇佑他重生异界的万年剑灵系统,从而一次又一次和死神擦肩而过。通过获取他人的气运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生命值数,在万古骂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为了生存,秦牧不得不把自己逼上武学巅峰,并最终走出一条化身魔王的另样故事。…………………………………………………………小说是在原先的基础上重修修改上传的,所以数据和日期根本就对不上,还请看官们理解!
回复 挥剑斩云梦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