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zq2617 : 一纸诏书,一场赐婚。三无千金——无才无貌无德。废物王爷——毁容残疾重病。世人皆言:绝配!喜帕下——她浅笑吟吟,悠然自若。历经生死她只愿今生静好。喜堂上——他唇边含笑,心冷如冰。受尽羞辱终有一日他会将天下踩在脚下。.——他是我夫君,欺他就是欺我,辱他就是辱我,害他就是害我。人若害我,我必除之!——本王不信鬼神,不求苍天。她若殒命,本王便将这天下化为炼狱,让这山河为她作祭!.*本文男强女也强*女主淡然”
回复 痴呆二少: 这部《WRITEAS藤条夹姜》「血肉苦弱,钢铁永恒」「心胜于物,超凡入圣」一场关于‘肉身与灵魂’的理念之战最终摧毁了这个世界,幸存者的灵魂重生回了一切都即将开始的时候。那是一个,巨型企业垄断一切的黑暗时代……“炁存丹田炁存丹田,要炼炁肯定得先造个丹田出来,什么?你不会?聚变炉知道吗?就是那玩意儿!”“聚灵阵上必须得通十万伏的高压电!要不怎么会有能量呢!?”“你家飞剑是用玉石和木头炼的!?要用钛合金啊白痴!”
回复 黯奴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